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劉浩)一年一度的6·18大促來襲,面對各大電商平臺鋪天蓋地的促銷活動、直播帶貨,如何正確“避坑”?6月17日,長三角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盟發(fā)布消費提示,指出商家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也要仔細閱讀促銷規(guī)則,理性購物。
直播帶貨成了當前最流行的線上宣傳和銷售商品的方式,尤其在大促期間,各種直播活動令人眼花繚亂。長三角消保委聯盟指出,各電商平臺、商家、主播在直播帶貨時應當嚴格遵守《網絡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在觀看直播時也要注意按需購買,不要因為直播營造的緊張氛圍就盲目、沖動消費。
電商平臺、商家應當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科學合理地設置活動規(guī)則,通過簡潔明了的方式向消費者展示實際到手價格,并將促銷規(guī)則事先詳細地告知消費者,而不是通過復雜的規(guī)則設計讓消費者算不清實際優(yōu)惠。消費者在購物前要先仔細閱讀平臺活動規(guī)則,向客服詢問清楚商品優(yōu)惠信息后再下單,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銷規(guī)則而發(fā)生消費糾紛。
電商平臺、商家在宣傳介紹商品、服務信息時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對于商品成分、保質期、發(fā)貨時間等重要信息要明確披露,不得通過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將好評前置、謊稱現貨、虛構預訂、虛構流量信息等方式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同時,平臺和商家對于所做的優(yōu)惠承諾要履行到位,如確保贈品發(fā)放的數量和質量,依法誠信履約。
此外,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保護顯得尤為重要。長三角消保委聯盟提醒各商家、平臺,在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時,必須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收集個人信息前應當充分征得消費者同意,不得過度搜集、濫用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并應當采取技術措施確保個人信息安全。消費者在網購時也要特別注意個人信息保護,不要因為貪便宜輕易點擊陌生鏈接、填寫個人信息,使用安全的支付方式,收到快遞后做好包裝物品的處置,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電商平臺、商家應該備足貨源,確保促銷期間商品的供應,按照約定的時間發(fā)貨,不得采取虛假發(fā)貨、單方面取消訂單等方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商品售出后出現問題積極妥善地與消費者溝通解決,嚴格履行退換貨義務,不得推卸責任。為減少消費糾紛,消費者可以選擇自帶“運費險”“保價險”“自動理賠”的商品,保留好交易憑證,收到貨后及時驗收,一旦發(fā)生糾紛及時理性維權。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境外疫情形勢仍十分嚴峻,國內面臨境外輸入病例導致本地傳播的風險持續(xù)存在,因此,長三角消保委聯盟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旅游、出行服務商品時需謹慎,充分考慮到疫情可能帶來的消費風險,詳細了解退訂政策,以免日后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