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長沙訊(記者 余知都)近日,湖南省消保委收到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轉來的一封道歉書,這也意味著湖南省消保委訴賀石林、湖南仁豐堂醫(yī)藥連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仁豐堂公司)民事公益訴訟案(詳見《中國消費者報》2022年5月12日1版《湖南省消保委首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2022年7月11日1版《湖南省消保委首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判決》依法進入執(zhí)行程序。
賀石林系仁豐堂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疫情防控期間,賀石林先后兩次以個人名義購進標稱“飄安”牌口罩共計24.6萬個,并在湖南省平江縣以公司名義對外銷售。經檢測,上述口罩系假冒偽劣產品。
2020年12月,平江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刑事判決,認定賀石林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元。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2021年12月下旬,湖南省消保委依法向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將賀石林及仁豐堂公司訴至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連帶承擔所銷售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口罩價款三倍懲罰性賠償金891330元,并在《中國消費者報》向社會公開道歉。
2022年5月10日,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并于7月初作出判決:被告賀石林、仁豐堂公司連帶賠償三倍懲罰性賠償金891330元,并在《中國消費者報》發(fā)表經法院認可的賠禮道歉聲明。這也表明,湖南省消保委提起的訴訟請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11月2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湖南省消保委看到了這份由賀石林親筆書寫并經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可的道歉書。
賀石林在道歉書中說,仁豐堂公司在新冠疫情期間銷售不符合標準的一次性口罩,損害了消費者利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特向湖南省消保委及廣大消費者致以誠摯的道歉!
賀石林在道歉書中對自己的行為表達了悔恨之意:“本人對公司管理疏散,質量意識淡薄,對此次事件負有主要責任。同時,身為醫(yī)藥工作者,理應本著救死扶傷職業(yè)道德服務社會,但為了利益無視民眾健康,無視職業(yè)道德,致使犯下大錯,對此,我深表自責,愧對社會,愧對廣大消費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