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 購買大件商品退貨產生的大額退貨運費該誰承擔?近日,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qū)消保委接到幾起消費者投訴,都是因大件商品退貨引發(fā)的糾紛問題。
消費者王女士花6500元在天貓商城顧家家居店購買了一套真皮沙發(fā),過了一周以后發(fā)現沙發(fā)破裂一個大口子。對此,賣家和天貓平臺均表示,收貨超過48小時,就是消費者自己的問題。若要退貨,王女士需要支付650元的運費。
消費者劉女士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劉女士于7月23日通過天貓商城買了一臺海倫鋼琴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鋼琴,7月24日,劉女士向賣家反映需要退貨,但賣家稱已經發(fā)貨,如要退貨需要劉女士支付2500元的運費。
寧波市北侖區(qū)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由買家發(fā)起的“七天無理由退貨”運費爭議,應根據“誰過錯,誰承擔”的原則處理。退貨時考慮兩種情況:一是在正常購物未購運費險,賣家也未贈運費險的情況下,若判定賣家責任,來回運費都需要賣家承擔;若買家責任,買家承擔來回運費,如商品為賣家包郵商品,買家只需承擔退貨運費。二是在買家購物時已經購買了運費險,或是商家贈送了運費險的情況下,退貨運費未超過運費險可支配的最大額,退貨運費由運費險承擔;若運費險不夠支付退貨運費,則按正常負責的一方彌補。如因商品質量問題或賣家原因引起的退貨,剩余的運費由賣家彌補;如果因為買家無理由退貨,引起的運費不足問題,則由買家將運費補足。
北侖區(qū)消保委提醒消費者,下單前,要妥善保存好商家對“三包”承諾時間、修理費用、物流費用做出說明的頁面,并與商家進一步溝通核實,保留交易網頁、聊天記錄等證據,以便出現問題后維權;家具、電視機等大件商品,買回來后還需要安裝,最好選擇由售后負責,避免安裝中出現問題,責任難確定;合法權益一旦受損,要及時反映,避免因拖延而超過國家法定的退貨、換貨和保修的時間節(jié)點。賣家也應在銷售的過程中對于退貨運費問題進行醒目的提示,以使消費者了解一旦發(fā)生無理由退貨可能產生的后果。(施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