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合肥訊(陶維 記者司宇萌)4月25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安徽省消保委了解到,經過立項、起草和多次修改,《放心消費示范單位認定規(guī)范》(團標)將于今年5月實施。
4月22日下午,安徽省消保委與省品牌促進會聯合召開了《放心消費示范單位認定規(guī)范》(團標)專家審定會,來自安徽大學、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等有關領域專家圍繞標準的范圍、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定義、基本原則和認定程序、標準等,結合認定工作實際以及相關領域工作實踐,提出了具體修改意見。
據了解,《放心消費示范單位認定規(guī)范》制定項目于2021年12月啟動,2022年2月正式完成立項。標準中的認定程序、認定標準等內容設計,結合了2017年以來安徽省放心消費示范單位認定工作實際,參考了安徽省消保委與原安徽省工商局聯合印發(fā)的《經營者參與放心消費創(chuàng)建管理辦法》《安徽省放心消費示范單位認定標準》《安徽省放心消費參創(chuàng)和示范單位動態(tài)管理辦法(試行)》等多項文件。3月,安徽省消保委完成標準初稿后,先后兩次針對標準起草稿征求該省各級消保委意見,并針對標準制定召開了5次專題研討,對標準內容進行反復修改精煉。
4月25日,安徽省消保委秘書長吳瑞卿介紹說,安徽省放心消費示范單位認定工作自2017年開展,示范單位分省、市、縣三級,采用逐級認定、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級消保委負責具體工作。截至2021年底,已累計認定縣級放心消費示范單位超過2萬家,市級放心消費示范單位超過2000家,省級放心消費示范單位超過200家,質量放心、安全放心、價格放心、服務放心、維權放心的“五個放心”理念,逐步融入到示范單位的經營管理之中,受到消費者廣泛認可和肯定。
據介紹,《放心消費示范單位認定規(guī)范》(團標)預計于今年5月發(fā)布實施,將進一步提升安徽省放心示范單位認定工作的規(guī)范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將對完善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fā)消費潛力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