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成都訊(記者劉銘)4月2日,記者從四川省消委會獲悉,第一季度,全省各級消委會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3666件,投訴解決率97.56%,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162.56萬元。其中,共受理醫(yī)療及醫(yī)藥用品投訴3389件,較去年同期增長近28倍。
按投訴性質劃分,涉及質量問題方面的投訴3997件,占總量的29.25%;價格問題3593件,占26.29%;合同問題1300件,占9.51%;售后服務問題1084件,占7.93%;虛假宣傳問題647件,占4.73%;安全問題272件,占1.99%;計量問題247件,占1.81%;假冒問題166件,占1.21%;人格尊嚴問題29件,占0.21%;其他問題(涉及多項投訴性質或難以歸類的投訴問題)2331件,占17.06%。
按商品種類來分,涉及醫(yī)藥及醫(yī)療用品、食品、日用商品類的消費者投訴居前三位。與2019年同期相比,醫(yī)藥及醫(yī)療用品類、農用生產資料類的投訴呈上升趨勢,而其余種類均呈下降趨勢。按服務種類來分,涉及生活、社會服務,銷售服務,文化、娛樂、體育服務的消費者投訴居前三位。與2019年同期相比,除銷售服務、教育培訓服務、生活、社會服務、文化娛樂體育服務的投訴比例有所增長外,其余服務類別都呈現不同程度的下降。
自疫情發(fā)生以來,口罩等防疫用品作為生活必須品消費需求激增,在一定時間內供需失衡,成為投訴的重點。第一季度,全省消委會組織共受理醫(yī)療及醫(yī)藥用品投訴3389件,較2019年同期的117件增長近28倍。其中價格問題2276件,質量問題620件。消費者投訴集中表現為:一是個別經營者未按規(guī)定明碼標價,或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進行銷售防護用品;二是經營者通過網絡平臺銷售口罩,對口罩配送設定條件,但未事先告知消費者;三是藥店等正規(guī)渠道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用品供不應求,微信群、朋友圈等渠道售賣的防疫用品進貨渠道、產品質量沒有保障。
疫情發(fā)生以來,居家隔離、店面停業(yè)導致消費者與經營者之前簽訂的合約不能履行,從而引發(fā)投訴。第一季度,全省消委會組織共受理銷售服務類投訴796件,同比增長了5倍。因疫情阻擋出行路,餐飲住宿退訂成難題。第一季度,全省消委會組織共受理餐飲、住宿類投訴976件,同比增長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