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過期口罩 銀川一商家被罰2萬元
2020-02-20 12:02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徐文智
中國消費者報銀川訊(記者 徐文智)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興慶區(qū)分局執(zhí)法人員查處一起銷售過期口罩的違法行為,查獲過期口罩650只。經調查,涉案口罩外包裝上標注著“生產日期為2016年12月30日,保存期限:自生產之日起三年”等字樣。2月17日,銀川市市場監(jiān)管局興慶區(qū)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作出了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面對疫情防控期間人們對口罩等防護用品的大量需求,一些不良商家趁機銷售假冒偽劣、過期變質商品,嚴重危害了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市場監(jiān)管部門再次告誡經營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切實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同時,市場監(jiān)管部門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口罩等防護用品時仔細查看包裝上的生產日期、有效期限等,并保存好相關購買票據憑證。如發(fā)現商家存在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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