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成都訊(吳磊 楊丹 記者劉銘)四川省樂山市12315投訴舉報中心是團中央等國家15部門審核確定的2023—2024年度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創(chuàng)建單位。近日,該維權崗發(fā)揮社會共治職能,成功處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受到當?shù)厣鐣鹘绺叨汝P注。
5月7日,未滿16周歲的初中生王某某及其同學至某美容院,在右下肢大腿至小腿處大面積文身,支付費用700元。文身后的王某某被學校勒令停學,孩子母親整日以淚洗面、茶飯不思,整個家庭的生活瞬間陷入了混亂。王某某父母向派出所報案并向屬地相關部門反映,均未果,于是向樂山市12315投訴和樂山市消委會投訴維權。
樂山市12315投訴舉報中心和樂山市消委會接到投訴后,按照全國青少年維權崗工作制度,立即開展調查取證,并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經營者以經濟困難為由拒絕賠償清洗文身費用。
為妥善化解爭議、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樂山市消委會、市場監(jiān)管局工作人員聯(lián)系醫(yī)院及相關機構提供支持和幫助。按照消費投訴聯(lián)動機制,積極銜接團市委、人民法院會商案情,分析解決途徑。
在多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樂山市消委會啟動了支持消費者訴訟的程序,將前期調查、調解的所有文字材料、照片、音頻視頻等材料提供給法院,支持青少年王某某訴至樂山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
法院立案后,樂山市消委會和法院及時啟動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在訴前調解階段參與訴前調解。訴前調解無果,市中區(qū)法院依法審理并判決美容院退還文身服務費700元;支付去除文身的費用24000元、精神撫慰金1000元,并向王某某父母發(fā)出《家庭教育指導令》。
樂山市消委會負責人表示,未成年人文身屬于對身體的侵入式行為,具有易感染、難復原、就業(yè)受限、易被標簽化等特質。未成年的文身不僅影響未成年人身體健康,還可能導致其在入學、參軍、就業(yè)等過程中受阻,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權、發(fā)展權、受保護權以及社會參與權等多項權利。目前,該未成年人文身正在清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