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貫徹落實商務部等5部門聯(lián)合出臺的《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工作部署,福建省福州市近日在全市范圍內啟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此次活動旨在推動老舊電動自行車的更新?lián)Q代,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水平,降低安全隱患,同時為消費者提供實質性的購車補貼。
據(jù)悉,此次以舊換新活動時間為10月22日至12月31日,補貼申報時間為10月25日至2025年1月5日(申報時間以云閃付實際上線時間為準)。個人消費者在福州市參與活動的回收網(wǎng)點交售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舊車”),并在活動參與商家購買符合條件的電動自行車新車(以下簡稱“新車”)、開具發(fā)票后,于公安部門完成舊車注銷、新車登記上牌即可享受政府補貼。
此次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金額達2454萬元,具體補貼標準為:新車銷售價格(以該商品銷售發(fā)票含稅價格為準,下同)在2000元以下的,給予300元補貼;新車銷售價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給予500元補貼;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額外再給予100元補貼;每位消費者可享受1次補貼。交售舊車的登記所有人與購買新車的登記所有人須為同一人。
此次活動的新車是指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7761—2018)中定義的電動自行車。換購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guī)范》(GB43854)標準要求。
用云閃付掃碼可了解以舊換新攻略。資料圖片
此次活動補貼申請由個人消費者發(fā)起。個人消費者在福建銀聯(lián)“云閃付”APP實名認證,通過銀聯(lián)“云閃付”APP【首頁】→【以舊換新】→【福州專區(qū)】→【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按系統(tǒng)提示填寫相關信息、上傳材料即可完成申請。
據(jù)悉,今年9月,福建省商務廳、福建省市場監(jiān)管局等7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福建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各設區(qū)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不含廈門市)具體啟動時間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并公布。此次全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發(fā)放活動截止日期為12月31日,目前,南平市、三明市、漳州市等地均已啟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
福建省有關部門要求,各地要設置咨詢和投訴服務熱線,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引導消費者積極參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納入“2024消費促進年”活動安排,做好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參與商家應做到誠信、規(guī)范經營,不搞假冒偽劣、以次充好、虛假宣傳等違規(guī)經營行為;不得通過虛開發(fā)票、明買暗退、合謀套補等手段騙取財政補貼;對參與商家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不遵守活動規(guī)則等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該商家參與此次以舊換新補貼發(fā)放及福建省其他相關促消費活動資格,套取的補貼資金予以追回,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