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深圳訊(記者黃劼)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3月1日發(fā)布深圳歡樂谷過山車碰撞事故的相關單位處罰結果,深圳華僑城歡樂谷旅游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歡樂谷)和深圳市潤昌游樂文化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潤昌公司)分別被罰30萬元和20萬元,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兩公司負責人岳某和彭某某相應被罰款188975元和41040元。
2023年10月27日下午6點,深圳市南山區(qū)沙河街道歡樂谷景區(qū)內的大型游樂設施“雪域雄鷹”彈射過山車發(fā)生碰撞事故,造成28人入院就診,其中17人住院診治,3人重傷、7人輕傷、11人輕微傷、7人未達輕微傷,直接經濟損失為397.50萬元。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事故設備維護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一般特種設備責任事故。
據調查報告指出,該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深圳歡樂谷作為事故設備的運營使用單位,安全生產意識淡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深入分析螺栓經常斷裂問題的原因、未按設備制造廠家要求對螺栓規(guī)范緊固、未按要求及時更換超過使用年限的零部件,未及時消除渦流制動板未卡入導向槽隱患問題,放任設備“帶病”運行。同時,深圳歡樂谷技能培訓不到位,維修人員技能不足,關鍵崗位人員長期空缺;對設備故障敷衍塞責,設備故障異常記錄嚴重缺失;應急預案不完善、應急演練走形式。另外,潤昌公司作為深圳歡樂谷事故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修理工程統(tǒng)籌單位,弄虛作假,出具嚴重失實的自檢報告,為達到順利通過定期檢驗的目的,刻意隱瞞事實真相,違規(guī)檢查作業(yè),維護保養(yǎng)責任落實不到位。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管局南山監(jiān)管局認為,深圳歡樂谷在事故設備出現故障時,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并繼續(xù)使用,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相關條款,對其進行行政處罰,罰款30萬元,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同時對該公司責任人岳某罰款188975.69元。
潤昌公司作為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修理工程統(tǒng)籌單位,在現場踏勘、維修保養(yǎng)、現場檢查以及郵件提醒各環(huán)節(jié),均已知悉事故設備存在隱患問題,但仍在隱患問題整改合格前出具了結論為合格的自檢報告,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深圳市市場監(jiān)管局南山監(jiān)管局依據《 特種設備安全法》相關條款對其實施行政處罰,罰款20萬元,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對該公司的責任人彭某某罰款41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