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裴瑩)郵寄貨值2萬余元的包裹丟失,黑龍江省伊春市潤捷中通速遞有限公司烏馬河分公司(以下簡稱潤捷中通)以消費者未保價、未事先申報價值為由,僅同意賠付1400元。因不認同賠付金額,伊春市消費者關某某將潤捷中通訴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消費者寄件前,潤捷中通未盡告知義務,判決潤捷中通賠付關某某14292.6元。
未保價包裹丟失 潤捷中通僅愿賠1400元
2021年10月20日,關某某通過潤捷中通一個營業(yè)網(wǎng)點向海南省海口市郵寄一件包裹,多日后仍未收到,經(jīng)過電話、微信等多種方式查詢,一個多月后潤捷中通告知關某某包裹確定丟失,同意賠付1400元。
關某某表示,包裹內都是高檔名牌衣服和女鞋,總價24838元。聯(lián)系賠付過程中,潤捷中通要求關某某出具購物小票。為此,關某某往返于???、三亞、亞龍灣、海棠灣等多處購物點及中通??谪泜}等地進行查找,花費了不少錢。
因不同意賠付金額,關某某將潤捷中通訴至法院,要求賠償丟失包裹里衣物的價款,以及查找包裹產(chǎn)生的費用2000元,共計26838元。伊春市烏翠區(qū)人民法院立案后,于2023年6月21日進行了審理。
庭審中,潤捷中通對關某某訴訟請求26838元不予認可。潤捷中通辯稱,關某某無法證明包裹內衣物的真實價值,且無法證明小票中記載的名牌衣物為本次丟失包裹內的衣物,其衣物并非全新,穿過后價值會有折損,關某某要求的衣物實際損失價值過高。關某某無法提供正規(guī)發(fā)票,衣物價值無法確定且未保價,又未事先申報其價值,損失價值無法確定,也沒有足夠證據(jù)證明所丟失的衣物具體是否為起訴狀中描述的物品明細。
未盡告知義務 潤捷中通被判賠償1.4萬余元
《民法典》規(guī)定,承運人有將貨物安全運輸?shù)郊s定地點的義務,應對運輸過程中非因不可抗力、合理損耗等原因造成的貨物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關某某通過潤捷中通郵寄物品,已成立了快遞服務合同關系,雙方應切實履行。關某某的衣物在郵寄過程中丟失,潤捷中通作為承運人未將物品安全運輸至約定地點,對此存在重大過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多]政法》規(guī)定,郵政企業(yè)是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提供郵政服務的全資企業(yè)、控股企業(yè)。潤捷中通顯然不包括在內?!犊爝f暫行條例》規(guī)定,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按照經(jīng)營快遞業(yè)務的企業(yè)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guī)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有關規(guī)定確定賠償責任。故本案應適用《民法典》。
關某某在填寫快遞單郵寄過程中,潤捷中通并未告知是否保價,亦未告知若包裹丟失應如何賠償,故潤捷中通應對關某某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關于賠償數(shù)額,關某某郵寄的包裹根據(jù)其提供的票據(jù)為20418元。根據(jù)購買時間,雖關某某稱包裹內衣物大部分為全新,但應予以折舊,法院酌定被告賠償原告14292.6元。關某某所訴無票據(jù)衣物金額4420元及往返于海口、三亞、亞龍灣、海棠灣等多處購物點及中通海口貨倉等地查找產(chǎn)生費用2000元,因無相關證據(jù)予以證實,法院不予支持。
2023年6月28日,伊春市烏翠區(qū)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潤捷中通賠償關某某14292.6元;駁回關某某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