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成為不少人通勤出行的“神器”,每天乘風而去、馭風而歸,無需擔心堵車停車難,確實很香。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數據顯示,我國電動車社會保有量超過4億輛。然而,它也是城市火災中常見的“肇事者”。為杜絕入戶充電帶來的安全隱患,近年來,廣東省深圳市加大對非法充電的管制力度,同時持續(xù)增加智能充電站的投放,在充電難逐步解決的同時,關于充電貴的吐槽卻越來越多。(據6月28日《南方都市報》報道)
充電收費計算復雜,市民直言像做數學題。有車主算了筆賬:“在家充電”一年,365天就是550元錢,而用充電樁充電,如果每天都需要充電,一年的支出要2000元左右,回家充電是無奈之舉。在深圳,充電基礎市價是1元錢可以充2個小時,但有的商家充電樁收費標準為1元5小時,不足5小時按照5小時計費。同時,個別物業(yè)還會1度電加收四五角錢。各方成本疊加之下最終還是消費者買單。
事實上,這是不少地方共同遭遇的問題。據了解,充電樁收費一般是由基礎電費和服務費組成,基礎電費由充電樁運營方代收,依照充電樁所在場所用電的電費按實收取,而服務費因充電樁品牌不同、地域不同、時間不同,費用差異很大。有的按照功率收費,有的按照時長收費,有的按照度數收費。但共同的是,收費都高于居民在家用電的價格。到底應該高多少,目前看來還是筆糊涂賬。
一方面,部分市民因為“貴”和“不方便”違規(guī)充電;另一方面,眾多電動車充電樁企業(yè)反映“競爭無序”“基礎電費高”,本小利薄。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加以協(xié)調,否則,一旦充電貴把居民電動車逼回戶內充電,治理成本必然也會增加。
對此,相關部門不妨多些精準調研,認真聽聽商家、物業(yè)和居民的意見,在尊重多樣性中尋求一致性,制定分級分類定價的依據和標準。同時,主管部門要充分了解消費者需求,合理設置快充、慢充比例,集約式規(guī)劃快充樁。充電樁運營商應當通過對供電設施的升級、技術創(chuàng)新來減少電損,在未能做到無電損的情況下,應由自身來承擔這部分費用,而不應讓消費者來承擔。 總之,充電樁充電,不能滿足于“有沒有”,更要重視“好不好”,真正服務好群眾。(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