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天津訊(記者萬曉東)天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近日發(fā)布提示,提醒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頭盔時,要查看標簽標識及材質等信息,重點做到“一注意五查看”。
注意執(zhí)行標準。電動自行車頭盔是新興產品,國家此前未制定發(fā)布電動自行車頭盔相關標準,消費者購買時可參照GB 811-2010《摩托車乘員頭盔》,優(yōu)先選擇有3C認證標志的摩托車頭盔。GB 811-2022《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將于2023年7月1日實施,屆時,選購應注意參考該標準。
查看標識信息。檢查是否有產品名稱、廠名廠址、規(guī)格型號、生產日期、合格標志等內容,不購買標識不全的頭盔。
查看緩沖層。檢查是否有EPS泡沫緩沖層,不購買只有騰空塑料件結構的劣質塑料頭盔或頭盔殼體之外帶有突出部件的產品。
查看護目鏡。配有護目鏡的頭盔,要選擇純透明的聚碳酸酯(PC)鏡片,不選用有機玻璃鏡片。
查看尺寸。要選購尺寸和自己頭型大小相當的頭盔,不購買頭盔系帶寬度過窄、系帶鎖扣材質過軟的產品。
查看使用期限。塑料頭盔使用時間不宜超過3年,碳纖維頭盔使用時間不宜超過5年。日常存放時盡量放置在陰涼通風處,建議定期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