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時常接到反映與“中國消費者報”相近似、雷同、易混淆的報紙名稱,或突出使用“消費”、“消費者”字樣,或含糊、不規(guī)范或不準確表述報紙名稱,使人易誤認為是“中國消費者報”,假冒“中國消費者報社”記者的名義,甚至采取掐頭去尾的報紙清樣形式在社會上開展違反新聞紀律的牟利行為,嚴重損害了“中國消費者報”的聲譽。
一直以來,我社切實履行意識形態(tài)工作主體責任,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恪守新聞宣傳紀律,堅守新聞工作者的職業(yè)道德,從未發(fā)生違反新聞紀律的事件,從未發(fā)生利用職務之便或假借報道名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現(xiàn)象。
我社已將所有新聞記者名單進行公示,如不在名單之列的記者,不屬于我社新聞工作人員。
我社真誠歡迎社會監(jiān)督。如果發(fā)現(xiàn)假冒我社名義、使用跟我社易混淆的名稱、假冒我社記者等行為,積極向主管部門反映,或直接聯(lián)系我社,電話(010)88315435、88315407。
特此聲明。
中國消費者報社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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