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哈爾濱訊(記者劉傳江)記者12月1日從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有效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高效、便捷化解金融糾紛,建立多元化解機制,由該院與黑龍江銀保監(jiān)局、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聯合出臺的《關于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即日起開始實施。
據介紹,黑龍江省在健全金融糾紛預防化解機制上曾做過許多有效嘗試。2013年,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牽頭成立了省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成為人民銀行首批四家省級金融糾紛第三方解決機制試點之一;2015年,黑龍江金融爭議調解仲裁中心掛牌運行,成為東北地區(qū)首個掛牌運行的金融爭議“調解+仲裁”復合組織;黑龍江省銀保監(jiān)會指導省保險協會與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共建機動車交通事故保險糾紛化解機制,2020年黑龍江省銀行協會與保險協會聯合成立黑龍江省銀行保險業(yè)消費爭議調解中心,專司金融消費糾紛調解。
此次推出的《意見》共35條,以防范和化解系統(tǒng)性區(qū)域性風險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明確提出了要發(fā)揮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矛盾預防和源頭治理功能,堅持依法公正、調解自愿、高效便民原則,注重預防,優(yōu)先調解,妥善化解因金融業(yè)務產生的合同和侵權責任糾紛,降低當事人解決糾紛的成本。
《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訴調對接機制。全省各級法院要大力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實現一站式糾紛解決;金融管理部門要推動建立健全覆蓋面廣、適應性強、高效便民的金融糾紛調解體系,探索建立中立評估機制,逐步提供“投訴+調解+裁決”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金融糾紛調解組織要建立專兼職調解員隊伍,組建調解專家?guī)欤剿鹘⒔涃M保障機制和小額糾紛快速解決機制。金融機構還要將此項工作納入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績效考核評價,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
《意見》明確了訴前對接、訴中對接、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等相互銜接、程序轉換的方式,規(guī)定對典型性金融糾紛可作為示范案件由法院先行審理判決,引導當事人按此標準達成調解協議。還規(guī)定由三方成員單位成立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工作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協調重大典型金融糾紛案件調解工作,共同構建金融風險提示預警機制,防止因個案引發(fā)系統(tǒng)性金融風險。
據介紹,此次黑龍江省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建立,在程序上融合了和解、調解、裁決、判決等方式,具有較強的彈性和較高的權威,為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提供了制度保障。司法部門與金融監(jiān)管部門聯動處置金融糾紛,合理配置司法、行政資源,共同定紛止爭,減少當事人程序負擔和經濟壓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久調不決和濫用訴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