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抽取食鹽、肉制品、飲料、糕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蔬菜制品、蜂產品、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類食品524批次樣品,不合格10批次。
總體情況
本次抽檢飲料33批次,檢出5批次不合格樣品;抽檢糕點67批次,檢出3批次不合格樣品;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28批次,檢出1批次不合格樣品;抽檢蔬菜制品164批次,檢出1批次不合格樣品;抽檢食鹽30批次、肉制品74批次、蜂產品9批次、豆制品30批次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9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不合格樣品情況
1. 廣西冠業(yè)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水悅龍灣店銷售的、標稱廣西南寧市珍惠林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奶香味花生”(生產日期/批號:2019-9-15、規(guī)格:305克/袋、商標:歆穎及圖形商標),不合格項目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驗結果為0.92g/100g,標準值為≤0.50g/100g。初檢機構: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國家糖業(yè)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
2. 桂平市廣佰匯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三只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木瓜條”(生產日期/批號:2020-4-8、規(guī)格:250g/罐、商標:龍老師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驗結果為1.740,標準值為≤1。初檢機構: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3. 玉林市玉州區(qū)港發(fā)副食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西梧州市龍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南瓜蛋糕”(生產日期/批號:2020-7-8、規(guī)格:散裝稱重、商標:龍欣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驗結果為0.563g/kg,標準值為≤0.5g/kg。初檢機構: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4. 玉林市玉州區(qū)港發(fā)副食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西梧州市龍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巧克力蛋糕(奶油夾心)”(生產日期/批號:2020-7-8、規(guī)格:散裝稱重、商標:龍欣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驗結果為0.567g/kg,標準值為≤0.5g/kg。初檢機構: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5. 龍勝華耀興百佳匯超市銷售的、標稱桂林茂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壯鄉(xiāng)桂圓糕”(生產日期/批號:2020-7-16、規(guī)格:150克/盒、商標:茂信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驗結果為2.969g/100g,標準值為≤0.25g/100g。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6. 廣西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西鄉(xiāng)塘臺北中心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燕京啤酒(玉林)有限公司生產的“燕京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9-7-13、規(guī)格:350mL/瓶、商標:燕京及圖案),不合格項目為:溴酸鹽,檢驗結果為0.020mg/L,標準值為0.01≤mg/L。初檢機構: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南寧海關技術中心。
7. 廣西容縣大水山泉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泉水寶”(生產日期/批號:2020-5-5、規(guī)格:350mL/瓶、商標:泉水寶),不合格項目為:溴酸鹽,檢驗結果為0.012mg/L,標準值為≤0.01mg/L。初檢機構: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南寧海關技術中心。
8. 防城盛發(fā)副食批發(fā)部銷售的、標稱防城港市藍山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天然泉水”(生產日期/批號:2020-7-15、規(guī)格:550ml/瓶、商標:沖皇山泉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溴酸鹽,檢驗結果為0.013mg/L,標準值為≤0.01mg/L。初檢機構: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南寧海關技術中心。
9. 廣西紅茶山天然泉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融安縣紅茶山泉水聯(lián)營廠生產的“紅茶山泉水(飲用天然泉水)”(生產日期/批號:2020-8-2、規(guī)格:600ml/瓶、商標:紅茶山泉水),不合格項目為:溴酸鹽,檢驗結果為0.014mg/L,標準值為≤0.01mg/L。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10. 廣西忻城縣加仁天然山泉水廠生產的“芝洲山泉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20-9-16、規(guī)格:18.9L/桶、商標:芝洲(藝術字)),不合格項目為:銅綠假單胞菌,檢驗結果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3.7×104CFU/250mL,標準值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核查處置情況
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相關工作。南寧、梧州、桂林、玉林、防城港、柳州、來賓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已督促有關食品生產企業(yè)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進行整改;南寧、貴港、玉林、桂林、防城港、柳州、來賓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huán)節(jié)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相關市場監(jiān)管部門自通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fā)現(xiàn)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業(yè)相同生產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15反映。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