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記者孫蔚)近日,廣東省東莞市住建局發(fā)布《關于進一步明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其此前的購房轉讓政策進行了調整,體現(xiàn)了對部分房源交易適當放松政策的導向,這也有助于后續(xù)房屋交易的活躍。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jiān)嚴躍進表示,此次發(fā)布的政策明確,在2017年4月11日零時前已完成網簽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無論是在上述時間點之前或之后辦出《不動產權證》,均不受“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條款的限制。對比此前2017年的政策,可以看出類似規(guī)定出現(xiàn)了松動。按照過去的政策內容,如果相關產證不滿2年的,都是不允許隨意轉讓的。而現(xiàn)在則對此前部分成交的房源給予了政策松綁,在產證不符合相關辦理時間的條件下,也允許交易。
嚴躍進認為,類似政策的出發(fā)點或是有兩個:第一,部分房屋的竣工時間比較遲,或者說抵押方面的工作沒做到位,導致業(yè)主不動產證的辦理面臨影響,進而也影響房屋轉讓。第二,部分購房者近期有換房的需求,但是如果既有的房產不轉讓,可能限制了后續(xù)房屋的交易,所以有必要松綁。
此次東莞的政策明顯是帶有松綁的效應。換句話說,限售政策的放松,本身不是為了鼓勵購房者套現(xiàn),而是為了讓購房者的房屋認定套數(shù)減少,進而有機會去認購新的房產。換而言之,類似政策的出臺,或也是地方房企所需要看到的。近期各地樓市的交易依然有壓力,若是刺激購房,那么就需要在購房政策上進行放松。在限購政策短期不能調整的情況下,那么就需要通過限售政策松綁,以促使購房者獲得新的購房資格和購房機會。所以預計后續(xù)此類政策后,相關換房需求會釋放,進而利好新房交易的活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