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代購”賣口罩被判刑 遼寧集中宣判6起涉疫情犯罪案件
2020-02-28 11:18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wǎng)
作者:王文郁
中國消費者報沈陽訊(記者 王文郁)2月25日,記者從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二庭獲悉,繼日前鞍山、本溪、錦州等地宣判6起涉新冠肺炎疫情犯罪案件后,阜新、遼陽、丹東、朝陽等4地基層法院于當日對6起涉疫情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案件所涉罪名為妨害公務(wù)罪和詐騙罪,涉案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至拘役一個月不等。
在朝陽市雙塔區(qū)人民法院審理的被告人董某詐騙案中,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月11日,董某以能購買2.6萬只一次性口罩為由,騙取被害人高某3.78萬元。后在高某一再催要下,董某當日還給高某2萬元。2月4日到6日,董某以能購買到5000只一次性口罩和去購買口罩借款為由,騙取被害人沈某1.94萬元。2月10日,董某又以能夠買到250個一次性口罩為由,騙取被害人姜某500元。董某共計騙取各被害人3.77萬元。法院認為,董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gòu)事實手段,多次騙取他人數(shù)額較大財物,構(gòu)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在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的被告人劉某生妨害公務(wù)案中,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月9日20時許,阜蒙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阜蒙縣老蒙醫(yī)住宅樓檢疫人員報警,稱小區(qū)門口有一名男子(劉某生)不戴口罩,不配合檢查、不聽勸阻。城西派出所民警陳某某與輔警周某立即抵達現(xiàn)場了解情況。劉某生不聽勸說,繼續(xù)在小區(qū)附近走動。后民警將其送回家中。在民警陳某某與周某準備離開時,劉某生從單元門沖出,手持菜刀向民警砍來,在民警后退期間,劉某生反復拋刀、撿刀,并追趕民警,后菜刀砍到疫情執(zhí)勤人員車上,所幸無人員受傷。民警陳某某與輔警周某將劉某生控制后帶回派出所。法院認為,劉某生暴力襲擊正在執(zhí)行職務(wù)的人民警察,構(gòu)成妨害公務(wù)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其他4起案件案情主要是,未佩戴口罩與阻其進入超市的工作人員發(fā)生爭吵,推搡、撕扯出警民警,并將口罩扯下,朝民警吐口水;在菜市場防控卡點辱罵執(zhí)勤人員,強行扯斷警戒帶,并用身體沖撞執(zhí)勤人員,推搡、毆打出警民警;拒不配合小區(qū)防疫登記,駕駛?cè)嗆嚊_撞防疫人員并進行毆打、辱罵等。
責任編輯: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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